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信息 > 正文

请市区城乡居民注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调整

来源:武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02-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记者昨天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对《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原每人每年600元的基础上,增设720元、840元、960元、1080元、1200元、1320元、1440元、1560元等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可从3月份起到参保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档次变更手续,今年可从3月份办理今年的变更手续,今后每年应在12月份前办理次年的缴费档次变更手续。按规定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缴费标准按应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已经或符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如何办理补缴手续?原文地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