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2-012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关联交易概述2011 年 12 月 31 日,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期限 48 个月。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其兵与建行东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俞其兵为上述 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特此公告。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