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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年内将全面推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2-03-01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2月28日,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居民阶梯电价将在年内全面推行。目前,各地正制订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在经过听证程序后试点实行。

  去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出台调控煤炭和电力价格综合措施,同步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发改委要求,各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在试点方案形成后,经价格听证方可实行。

  阶梯电价改革是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一部分。2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表示,电价、油价、气价等资源价格改革将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于今年择机出台。

  根据周透露,年内资源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组织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的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从决策层面看,周望军的表态不过是对改革任务的重申。

  2011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前述接近发改委人士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所提到的改革内容,将会在近几年逐步落实。目前一些改革的方案正在制定。价改必须是个缓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不会走俄罗斯式‘休克疗法’。电价、油价、气价三大领域改革或在局部试点,然后向全国推进。”

  自去年底到今年年初,资源价格改革的信号持续释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会议等高规格会议均明确提出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改革的重点领域和路径均与前述内容一脉相承。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求是》杂志撰文称,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如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就是考虑兼顾公平与效率,促进节约与环保,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李克强同时强调,对水、天然气等产品的阶梯价格改革方案,也要抓紧研究,要继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市场定价是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改革方案何时实施考验决策者智慧。有石油领域专家建议尽早启动成品油价格改革,“早改早主动,越拖难度越大,越等矛盾也越突出”。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专家说:“在国际油价飙升的背景下,居民对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带来的产品价格上涨已有一定心理预期。这是价改的有利条件。但仍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条件,择机推出改革方案。”

  改革已有共识,但对改革路径中各方意见仍存在分歧。以成品油价格改革为例,国家发改委有意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石油企业,即石油企业可在既定的规则下自主调整价格,不经发改委上报,国务院审批。但此思路遭到石油企业的一致反对,认为放权时机并不成熟。

  石油企业给出的理由是,“目前价格到位欠账较多,石油进出口贸易尚未完全放开,企业间竞争尚不充分。企业自主定价难度大,不易被舆论和消费者接受。”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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