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来,砚山县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推动了农村消费的进一步升级,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截止去年底,全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共完成销售75822台,累计销售金额达24359.09万元,补贴金额达3122.98万元。其中,去年1-12月,全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35478台,销售金额9455.3万元,补贴金额1193.85万元。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