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9 日发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其中涉及本公司与华电财务订立持续性金融服务协议。在股东大 12 月 31 日止的一年。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2012年12月31日),改为三年。该公告中 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其它信息保持不变。相关议案的表决。本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本次交易及协议条 款是公平合理的,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是符合本公司商业利益的。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