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昨天下发《关于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了节能家电补贴将继续执行到2月29日,销售企业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政策解读:商家垫付补贴资金 《通知》明确表示,销售企业在销售高效节能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促销试点工作补贴资金,购买人在《北京市节能家电补贴确认书》上签字,销售企业加盖单位印章,并将发票编号等相关信息录入高效节能家电产品试点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节能补贴已经成为卖场促销的重点内容,预计这一政策将成为2012年拉动家电消费的有力工具。某连锁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商家,我们希望政策延续时间能更长一些。”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