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信息 > 正文

钢企节能减排仍须强势推进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02-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钢铁工业吨钢能耗大幅度降低。《规划》对节能减排提出6项约束性标准:淘汰400吨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率达到9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企业平均吨钢综合能耗低于580千克标煤,吨钢耗新水量低于4.0吨;吨钢二氧化硫排放下降39%,吨钢化学需氧量下降7%,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强制性要求烧结机全部加装烟气脱硫和余热回收装置,焦炉基本采用干法熄焦,高炉全部配备高效喷煤和余热余压回收装置。“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取得很大进步。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体系。健全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原文地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