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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政策的建议

来源:开县政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02-05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据反映:生育保险是我国保障体系中“五险一金”保险之一,生育保险政策的执行关系着民生。自《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总体上来说运行良好,但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也出现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矛盾和问题,对照国家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改革和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政策势在必行。1、生育保险制度与执行落后于其他保险。按照规定,凡是单位职工都要求参保,没有考虑到职工是否能生育、是否要生育等情况。2、权利与义务不对等。3、五险”征缴不一致、不统一、不规范,管理难度较大。1、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2、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以体现单位和个人的共同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单位和个人的缴纳积极性。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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