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信息 > 正文

汽车召回条例颁布 华晨骏捷FRV或面临...

来源:华夏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2-02-0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据相关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国内车市中共有82次召回事件,但真涉及到自主品牌的却只有一例。2月6日,法德律师事务所的曹湛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许多规定过于原则化,而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缺陷”的概念,强制召回的背景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更具有执法、司法操作意义。自主品牌将成召回重灾区 虽然此前公众对于汽车召回的关注更多地集中于丰田、宝马等洋品牌的召回,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洋品牌抑或是合资品牌,其召回的工作都远远好于国内的自主品牌。值得注意的是,《汽车召回条例》中增加了“强制召回”的规定。原文地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