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国内车市中共有82次召回事件,但真涉及到自主品牌的却只有一例。2月6日,法德律师事务所的曹湛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许多规定过于原则化,而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缺陷”的概念,强制召回的背景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更具有执法、司法操作意义。自主品牌将成召回重灾区 虽然此前公众对于汽车召回的关注更多地集中于丰田、宝马等洋品牌的召回,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洋品牌抑或是合资品牌,其召回的工作都远远好于国内的自主品牌。值得注意的是,《汽车召回条例》中增加了“强制召回”的规定。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