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并建议经营者暂停该产品的生产。“这个公告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今后,相关配套的法规出台后,消费者就可以避免因为购买了劣质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而引发各种眼病问题了。”北京同仁医院隐形眼镜中心吕燕云主任表示。新闻链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表公告,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当前市场上流行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公众使用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