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台州口岸进口首批煤炭以来,浙江台州检验检疫局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国内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现状及口岸自身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检验监管能力,在深化落实“十二字方针”中迈出坚实的步伐。其中,2011年检验检疫进口煤炭104批次,重量793.9万吨,货值66255万美元。该局从自身工作出发,针对辖区内进口煤炭货值高、货物量大、品质复杂等特点,拓展思路,改变过去质量分析中仅对煤炭批次、重量、货值等进行分析的简单模式,将统计学相关知识引入到产品质量分析中,以极差和相对标准偏差为参数考察某一时期煤炭质量变化的离散程度、分析国外不同发货港煤炭质量的稳定程度,统计分析不合格批次的地域分布等。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