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项值得关注的“试点成效”,在于房产税能否取代地方的“土地财政”。从目前的情形看,仅凭一年来的试点经验,似乎还不足以验证“换税”效果——重庆市2010年的土地出让收入约900亿元,而2011年的房产税即使足额征收,也只有1亿元。有专家表示,在房产税征收经验成熟的欧美国家,大都奉行“宽税基、少税种”原则,前者旨在保证税收来源的稳定,后者则力图避免重复征税。总结重庆市一年来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成效,各方人士充分肯定两点:其一是对新税种的宣传和普及,其二是完善税制和增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手段。也有一些人士认为,重庆房产税制度“尚存漏洞”。总体而言,对于重庆市一年来自下而上的税制改革探索,肯定者居多。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