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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行业:物流国八条中税收再落实 政策深化支持物流业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12-02-03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本次通知中明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也侧面说明,物流业将依然作为国家战略发展明确方向之一,是125期间我国的重点扶持行业。我们认为,本次大宗商品所罗列基本上包涵了工业生产所需的大部分物料品种,覆盖面的广博侧面反映政策的影响范围不小。第三,对上市公司短期经济意义不大,政策落实促进行业长期发展前景 我们对部分可以明确统计的上市公司作统计分析,50%的土地使用税减免对上市公司的EPS 增厚均不达1分钱。我们认为,本次税收政策的落实,对行业未来的长期刺激作用,要大于当下的短期经济刺激。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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