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披露了加强新股监管的一系列新举措,主要针对询价机构无理由抬高报价,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中的选择性、倾向性可比公司估值结论,以及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等市场深恶痛绝的各类问题。针对市场反映的个别询价机构人为抬高报价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此高度关注,已要求报价入围的网下询价机构提供其估值研究报告,提供其报价依据、报价过程。该负责人表示,从对已收到的研究报告的分析看,网下报价入围的询价机构总体遵循了相对可靠的研究逻辑,从内容和体量上看,研究报告的制作态度是总体严谨的。另外,自2月1日起,新股发行预披露时点提前。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