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已经2012年第一次厅务会审议通过, 2012年1月20日正式印发生效。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