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信息 > 正文

郑州市政协委员提案开发商卖房需保证售后...

来源:搜狐网      发布时间:2012-02-0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普通老百姓用大半辈子的心血,换来一套商品房,可一旦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常常又会沦为房地产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公司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今年郑州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王凤兰提交“关于加强商品房售后质量管理的提案”。王凤兰提出,“商品房”是 “商品”,作为消费者的“业主”支付了相应的购房货币后,开发商必须对自己所销售的商品质量全面负责。但在现实中,“业主”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难以形成有效的对应群体,房地产商总是通过各种办法,强迫业主接受不平等的现实,在房屋质量等重大问题上推三阻四。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督促力度,积极维护“业主”利益。原文地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