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25日专电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2011年物价部门强化房地产、医药、教育等民生价费监管,2012年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价费监管。据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2011年物价部门在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中,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乱收费现象,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拟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设立一般诊疗费,实施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2012年,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大住房价格管理。赖文达说,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同时,将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