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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贷款贴息"启动 商业银行"难行动"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0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2月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新闻稿称,近日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在这份《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现有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商业银行对公租房项目最大的担忧还是还款来源。”一位城商行北京分行行长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财政部对公租房贴息的政策还有待细化,但山东省财政厅此前出台的一项公文已经提供了一种实际运作的可能性。公租房项目贷款贴息期,从银行贷款计息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或交付使用之日止,贴息期限不得超过3年。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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