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建设保障房是满足不同阶层国民住房需求,缓和房地产市场矛盾的重要方式。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保障房似乎弊远大于利。从国民的角度来看,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对保障房基本持欢迎的态度;对于拥有多套住房及炒房团来说,保障房会缓解房价上涨压力,损害其利益;对于处于其中的夹心层来说,利害关系则相对并不明显。资金方面,保障房现有的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大公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