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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告时点提前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2-02-0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记者最新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日前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进行了修订,首度明确了中小板公司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
  与原备忘录相比,修订后的第1号备忘录要求符合业绩预告披露情形的中小板公司,其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报的公司,最迟应与年报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同时,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4月15日。
  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一季报业绩预告披露工作中,有84家中小板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但多达80家公司的业绩预告是在4月份发布;其中,国统股份是在去年4月29日发布一季度预亏公告,次日发布了一季报。
  随着深交所上述新规的出台,中小板公司须在保证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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