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报道称,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住房保障任务,测算需要政府出资数额,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四是各地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