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上峰水泥董事长兼总经理俞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瞿辉、董事俞小峰等人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上峰水泥未及时公告该事件。针对上峰水泥上述违法行为,甘肃证监局快速启动执法程序,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于5月30日对上峰水泥及3名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10万元、10万元、8万元罚款。
2018年4月17日,中央电视台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三维)固废和废水污染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山西三维未及时披露严重环境污染行为的违法线索,山西证监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并于4月19日对山西三维涉嫌信披违法事项立案调查。经查,2014年至2017年,山西三维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七次行政处罚,山西三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山西三维在2014-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信息。针对山西三维的上述行为,山西证监局于5月24日对山西三维及包括时任、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员共计28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处罚。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内容。上市公司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决不允许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追求经济利益。必须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为建设美丽中国多做贡献。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对重大环境污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全面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引导其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打好资本市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