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上市公司的重要意义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日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委员会,并与投保基金公司联合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共同举办了“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评选”活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再次得到上市公司及市场各方的关注。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起源与现状
投资者关系管理(IRM)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当时美国资本市场逐步发展完善的产物。以1953年通用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为开端,至上世纪七70年代末,美国各大上市公司大都建立了类似负责管理公司与各类市场参与者关系的部门。1969年7月10日,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成立,标志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得到了美国资本市场的普遍认同。NIRI的主要职能是促进企业管理层、股东、证券分析师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沟通与交流,推动会员在投资者关系领域的职业实践,提升会员的职业竞争力和职业水准。在美国以外的发达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也受到高度重视。1980年,英国投资者关系协会于成立。此后,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相继成立了全国性的投资者关系协会。在此基础上,国际投资者关系联合会(IIRF)于1990年宣布成立,到目前为止,成员已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投资者关系协会组织。在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业组织逐步发展的同时,海外成熟市场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化的关于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理论、思路和行业规范。
我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有些公司借鉴国外经验,在IPO或股份增发时开始进行路演。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公司在加强内部治理的过程中,要考虑引进投资者关系的概念。2003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份指导性文件。2005年7月,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对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定义、目的、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组织设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和规定。在中国证监会的推动上,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逐渐树立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意识。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市场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大多公司都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有些公司还建立了专门的机构,积极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同时一大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业研究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出现,大大提升了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业水准。虽然取得了上述可喜的变化,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们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整体而言,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
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涵,各国基于自身市场环境的不同,表述也不尽相同。全美投资者关系管理协会(NIRI)的定义为:“一项通过整合财务、沟通、营销功能,以及对证券法律法规的遵守等,使得公司与资本市场以及相关各界之间的沟通达到最佳效果,最终帮助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获得合理估值的战略性管理工作”。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从通过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实现相关利益者最大化,发展为通过综合手段促进企业与市场各界有效交流,最终帮助公司取得合理的市场估值”。加拿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协会(CIRI)的定义为:“指公司综合运用金融、市场营销和沟通等方法,向已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前景,以便其在充分获得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中国证监会200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中给出的定义为:“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虽然各国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文字表述不尽相同,但均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1、通过各种有效手段;2、实现与投资者和市场相关方的有效沟通;3、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也应围绕着这三个方面来进行。
具体来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四项工作:
一是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这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开展基础。所需要收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自身的经营、财务、融资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状态,竞争对手情况,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现状,监管部门监管动态,以及投资者的信息。投资者信息包括当前及潜在投资者的数目、资金量、投资偏好、操作习惯,以及机构投资者的本行业分析员的需求及主要分析方法等。信息收集、整理之后的信息分析是对各类投资者进行细分,明确目标投资者,并根据目标投资者的特点和公司的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
二是在充分信息披露同时,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充分信息披露是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前提。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信息沟通可以对其中的重点信息进行阐释,以使其简约、明晰的表达其内涵的关键内容,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传达给资本市场。信息沟通的对象应该涵盖投资者、研究机构、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等所有市场相关方。特别是对于投资者急需了解认知的信息,公司应当进行重点的强调和揭示,以使信息快速、直接、准确无误地被投资者领悟和接受;对于投资者没有关注到或没有给予重点关注、但又确实能对投资者未来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应进行着重阐释,并提醒注意。根据实际需要,投资者沟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除组织召开面向投资者的传统会议、电话会议和网上直播外,还包括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参加的大型推介活动,向媒体通报公司近期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以及开设投资者电子邮箱,以及积极同投资者及相关各方进行网络互动等。
三是维系良好公共关系。良好的公共关系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与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建立互信互利的关系。对于投资者,要根据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等机构投资者,要重点满足其专业化、深层次需求。对于个人投资者,由于数量众多且个体之间差别较大,要给予足够的关心和重视。此外,建立与政府部门、行业分析师、媒体及市场投资咨询机构等的良好关系,有利于公司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加速公司发展。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对于树立和维护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和形象,以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四是信息的传导。信息传导指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过程中获取的各种信息(包括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对特定融资方案的态度、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建议、外部整体环境的改变等)进行筛选归纳,将整理后报送公司高级管理层,这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后一环。所有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都有可能构成公司的危机。通过信息传导,公司可以针对危机采取一系列自救行动,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形象等。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部署、日常运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关系经理的意见,只有如此才能切实发挥投资者关系战略管理的功能。通过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研究,把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与投资者沟通中获取的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管理者,作为公司各项决策的参考。同时,由于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全面深入掌握公司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管人员能够非常权威和令人信服地阐释上市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发展前景。同时,通过信息传导,可以发现现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进而加以改进。由此可见,信息传导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整个公司的运作连结为一体,使投资者关系的战略管理功能得以发挥,并完善充实自身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系,形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自身的良性循环以及与公司整体运作的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让投资者和市场各方充分认识公司的价值,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重要方式和主要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有助于上市公司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提升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投资者及市场相关各方与公司长期、积极的良好互动,对于提高公司知名度、信誉度,争取投资者、市场、相关利益者乃至整个社会对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的认同,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潜在的商业机会。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口碑,有利于企业获得市场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有助于企业获得潜在的商业合作伙伴和商业拓展机会。
第三,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持续的低成本融资。能够从资本市场上持续获得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是上市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通过实施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建立并保持公开、坦诚的沟通渠道,进而获得投资者的关注和信任,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得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愿意购买和持有公司的股票,使上市公司获得持续低成本融资的能力。
第四,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营销。投资者的信任惯性是上市公司资本营销的核心。投资者关系管理正是通过长期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关系管理、新闻媒体关系管理、投资咨询机构关系管理、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关系管理,以及政府部门关系管理等,建立起这种信任惯性,使投资者对企业的股票产生需求,进而满足企业长期融资的需要。
四、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特定的资本市场发展背景,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现象仍较为普遍,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决策难以形成影响,导致许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缺乏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重视和尊重,忽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
第二,缺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由于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许多上市公司是为满足监管要求而被动地单向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如,上市公司设立的投资者咨询电话打不通的现象非常普遍,公司网站开设的“投资者关系”栏目信息很少更新。
第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西方成熟市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在大多数上市公司是“标准配置”,工作人员也都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在我国,单独设置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上市公司少之又少,相应职责大都由董秘办承担,且基本不会专门设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岗位,这样的机构和人员配置,很难满足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需要。
鉴于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以上突出问题,要切实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提高公司高级管理层,特别是“一把手”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相应的案例宣传,让高级管理层意识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事关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是能够给公司创造价值的事情。
第二,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通过制度规范,保证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运作过程中能够有章可循。通过工作体系建设,在公司内部形成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和证券部(或等同职能性质的部门)为轴线的管理梯队,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第三,建立培训机制,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积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搭建多样化的投资者交流互动平台。除了通过年报、电话、传真、信件、面谈、说明会、路演、广告、报刊等传统形式外,还要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加强网站建设,如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论坛、设立公开电子信箱等。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还要充分利用移动媒体的方便性与快捷性,通过微信、微博等新的传播工具,建立与投资者、媒体、中介机构之间的快速沟通渠道。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司治理部 何龙灿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