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证监会启动调查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共9起案件,集中查处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目前,9起案件现场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起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7起案件已进入审理程序。
9起案件反映: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有的因为控制权之争导致审计机构难以正常确定,有的因为会计信息可靠性不足导致审计程序难以按时完成,有的公司试图影响审计意见类型导致相关工作难以推进。二是伴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背后隐藏着重大事项未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其他涉嫌违法行为。三是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屡次出现问题,5家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相关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上市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811/t20181102_346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