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信息 > 正文

证监会通报近期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立案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1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517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华塑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

一、隆基股份在通过发审会后至获得发行核准前以及在发行过程中,未报告、未披露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涉嫌违法违规。

二、勤上光电在招股说明书中及上市后,未披露与部分客户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涉嫌违法违规。

三、华塑股份2010-2012年期间,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涉嫌违法违规。

四、青鸟华光2008-2011年期间,未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年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涉嫌违法违规。

五、海联讯2009-2011年期间,虚构应收账款收回,部分销售收入涉嫌造假,涉嫌违法违规。

六、承德大路2010-2011年期间,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涉嫌违法违规。

七、西藏天路2012年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2012年业绩预亏原因披露不准确,2011年部分工程成本未及时入账,涉嫌违法违规。

八、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转移宏磊股份应收票据等方式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违法违规。

证监会已对上述案件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诚实守信、真实披露、忠实对投资者负责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应严格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独立出具各类文件,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进一步提高市场诚信水平,证监会将切实督促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不断完善诚实守信的制度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严重违背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此,证监会将坚决查办,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