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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废止7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2-08-1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证监会组织进行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的年度清理工作,于8月12日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7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次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对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的又一次阶段性清理更新,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集中废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7部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因为存在监管实践情况或上位规则发生改变所规范事项已完成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等情形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适时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不断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更好地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第42号公告】《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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