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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4-10-1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落实中央金融监管工作会议“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持续强化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今年我会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通过近年来持续从严监管,大部分证券公司较为重视投行内控基础制度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运行总体有效,项目执业质量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个别证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关不严问题,一些项目尤其是债券承销项目尽调核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全面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分类采取措施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开源证券、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尽调、内控短板问题。同时,我会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本次现场检查在覆盖面、追责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会将坚决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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