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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实施接管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4-11-15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鉴于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期货)公司治理混乱,管理失控且情节严重,为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以及《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41115日至20251114日,对和合期货依法实接管。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组织成立和合期货接管组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委托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成立和合期货托管组,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针对和合期货违法违规行为20242月以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和合期货采取责令改正、对其所有股东采取限制股东权利行政监管措施。同时,20244月,中国证监会对和合期货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

接管后,和合期货正常经营,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转入转出等均正常进行。接管组及托管组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经营稳定,依法保护期货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期货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合期货被风险处置属于个案,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稳妥推进处置工作,依法保护客户和相关方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1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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