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委员会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收费信息公示 学术顾问委员会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专题活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信息 > 正文

关于发布2026年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6-02-0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布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六项重点任务,汇聚全社会研究力量,加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共同形成一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方向

 1.新公司法下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研究

 2.公募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研究

 3.资本市场与养老金融投资机制创新研究

 4.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监管研究

 5.AI技术发展背景下投资者行为模式变化趋势、市场影响与监管研究

 6.开放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研究

 7.证券执法领域共同违法问题研究

 8.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研究

 9.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研究

 10.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研究

 11.资本市场支持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研究

 12.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和挑战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原则上由一家或两家单位牵头,参与单位要保持多样性。其中,课题牵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一流智库、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国内外知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等。原则上自然人不能单独作为课题牵头方。

(二)课题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人才和物质条件。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责任方,课题牵头单位负责组建课题组,组织本课题方案设计、研究论证和成果撰写、敏感内容保密等工作。

 四、课题执行时间

(一)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二)课题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整填写《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项目书》并在“声明”处盖章,形成完整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课题申报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中国证监会2026年省部级课题申报:课题名称(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课题申报单位须严把申报质量关,杜绝交叉申报、一题多报和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申报多个渠道的课题项目。如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课题项目书内补充具体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关联课题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课题管理安排

(一)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研究时间超过12个月,在课题申报时需写明理由。

(二)证监会指定直属研究机构中证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作为课题组织管理单位,负责证监会省部级课题的进度控制、验收条件把关等事项,持续跟踪课题进度和质量。

(三)课题组织管理单位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满足申报要求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在评审工作完成后确定立项课题,并在证监会官网公布课题承接单位。

(四)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按时汇报研究进度,由课题组织管理单位适时开展检查,主要对课题的完成进度、研究方向一致性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五)因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出现课题研究方向调整、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调整、课题研究时间调整、终止课题研究等事项,课题承接单位应向课题组织管理单位来函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课题研究方向均不代表证监会监管导向,仅作为研究储备。

(二)本申报指南由研究院负责解释。

 七、课题申报联系人

 姜老师、贾老师

 电话:010-85578375

 邮箱:keyan@cifcm.cn


 中国证监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项目书.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