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新疆上市公司协会在乌鲁木齐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工作交流会第二次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履职的有效性,并就辖区上市公司监事会年内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来自21家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新疆证监局副局长马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马炜首先通报了2012年辖区上市公司在业绩、市值、现金分红等方面的总体情况,深入分析了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他指出,虽然新疆上市公司面临业绩下滑、市值缩水等困难,但是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意识和力度进一步增强,2012年现金分红总额31.46亿元,派息率为58.38%,高于全国上市公司32.24%的平均派息水平。同时新疆上市公司克服各种客观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调整自身战略,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会上,马炜还重点介绍了证监会关于IPO财务专项检查的进展情况。对于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做好监事会工作,马炜副局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把握正确的监督导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牢牢树立规范意识,在促进公司规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要广泛交流沟通,积极探索既符合公司实际又具有灵活性、针对性的工作新方式。
各位监事会主席结合本公司及个人任职实践,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和讨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职能定位,提高监督力度。不少监事会主席认为,目前监事会的法律地位虽然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进行了明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实际中监事会工作的边缘化,导致监事会地位弱化,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对公司经营决策行为的监督。一致认为,监管部门应加强相关培训,提升股东、董事、高管对监事会职能的认识,重视监事会在公司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必须把握好监事会工作尺度,做到“到位不越位”。其次,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有代表提出,在有党委、纪检部门的上市公司中可以通过共享党委、纪检部门获取的信息资料来提高监督效率,一定程度上解决监事会在人员、工作手段方面不足的问题。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面对庞杂的公司经营活动,还应该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做好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容易产生重大风险环节的监控,如重大战略决策、对外投资、经营层诚信等方面。第三,细化监事会工作制度,提高工作可操作性。座谈中有代表提出,证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监事会工作职责条款的规定较为简单,使得各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工作制度难以细化,对具体工作指导性不强。应进一步细化监事会工作制度,明确监事会需要监督的事项、程序、工作方式、机构、人员的设置、薪酬、经费支出等问题。并建议监管部门能尽快制定出台《监事会工作指引》,以更好地指导监事会工作。第四,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形成长效机制。各位代表普遍感到履行监督职责,应立足于帮助经营班子“提升规范意识,促进企业发展”,要把监督工作的目标与公司管理层的经营发展目标统一起来,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及各方的有效沟通,得到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大股东以及公司内部职能机构的大力支持、理解和配合,及时掌握有用信息,在保证合规性的前提下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第五,加强专业学习培训,增强勤勉尽责意识。很多代表认为,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否则难以对投资经营决策等行为做出专业判断,监督的效果也就非常有限。建议监管部门多加强对监事的培训和交流工作,充分利用好监事会主席工作交流会这一平台,通过组织监事赴内地优秀上市公司调研、考察、增加日常培训次数等方式来提高监事人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针对年内监事会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充实监事会工作力量,酌情设置监事会办事机构,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使监事会的工作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理顺沟通机制,为监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四是做好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同业竞争、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