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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07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3月2日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为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推动行业稳健发展,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基金新产品申报通道由此前的6条减少至4条,且同一基金公司可打包上报三只同类型基金。
  据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境内基金通道上报产品,不再按照固定收益类基金、主动投资的偏股类基金、指数类股票基金的分类方式分别排队,可以同时上报三只基金的募集申请,三只基金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同类型。QDII基金、创新产品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仍按原方式申报。基金管理公司在通知实施之前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少于三只的,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另行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基金管理公司已经上报但尚未核准和已经核准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境内基金总数达到三只的,不得再上报境内基金的募集申请。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还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报基金募集申请时,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管理能力和销售服务水平等自身条件,认真做好产品规划、人员储备等各项工作。
  据权威人士透露,新通知的实施,收紧基金新产品申报通道的同时,也放宽了同类型基金的申报数量。一紧一松,彰显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进一步优化基金分类审核工作的决心,也为基金公司的“申新”工作提供更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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