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财政部下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将各金融机构一般准备余额提高至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以前比例仅为1%。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则要求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计提一般准备。
“增加拨备后,会增强银行抵御未来不良资产风险的能力,缓释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压力。同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股东分红,但不会影响银行的利润。”沪上某股份行人士分析。
中信证券根据11家上市银行的年报,信贷类资产对应的潜在风险估计值静态测算,中信、深发展等银行存在共计60亿元的存量拨备缺口。如需对非信贷资产余额计提最高1.5%的一般准备,11家银行的缺口规模约749亿元。
不过,压力可以逐步释放。《办法》规定,金融企业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难以一次性达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增提拨备可能影响分红
财政部新规的出台,并不意外。
事易时移,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断,老版的金融机构会计制度或准则已不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求。一位券商人士称,清明节前后,银监会、财政部召集了银行高管召开金融机构会计准则的研讨会,此次准备金计提的规定是组合政策的“第一炮”。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认为,本次财政部新规,主要是基于以往可能存在的贷款五级分类不规范情况,增加减值准备,以应对经济下行过程中可能的贷款损失。今年年初,银监会就要求银行开展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自查,内容包括贷款分类制度的合规性、贷款分类的准确性以及信贷业务操作的规范性。
《办法》解释,准备金(拨备)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前者指金融机构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由此来看,此科目与银行利润挂钩,多提准备金即会减少银行利润。
与旧规不同,财政部新规引入了全新的“潜在风险估计值”来界定和规范一般准备计提。金融企业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即为一般准备。
潜在风险估计值涉及到标准风险系数,新老规定对此的要求部分发生了变化。新规中,标准风险系数被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以往次级类、可疑类为25%、50%。
“这会影响到一般准备的提取数额,银行所有者权益结构会发生变化,投资者获得的分红或会减少。”国海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宁宇表示。一般准备仅涉及利润分配,而非税前拨备计提,因此不会对净利润产生影响。按规定,准备金计提不足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东方证券分析师金麟测算,2011年末,12家已发布年报的上市银行一般准备占风险资产的比例都不到1.5%,普遍在1%之间。而财政部此次将此比例提高到了1.5%。
对此,中信证券对各行信贷类资产对应的潜在风险估计值静态测算,中信、深发展等银行存在一定的拨备缺口,共计近60亿元。这还不含非信贷类资产的潜在风险估值。
《办法》要求,金融企业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可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计提一般准备。
中信证券假设,银行都需对非信贷资产余额计提1%的一般准备,如计提1%,11家银行均不存在缺口;若按1.5%提,多数银行多数不足,缺口规模749亿元。
拨备计提动态化
财政部新规对各风险分类的要求尚未明晰。业界预期,随后银监会可能出台细则解释各风险分类,使得一般准备提取原则更加规范。
一位资深银行人士指出,目前各上市银行的报表只公布了信贷类的风险资产和全部风险资产总量,并未披露表外风险资产数额。但在潜在风险估计值的计算公式中,不仅涉及信贷类,也涉及到非信贷资产的正常、关注、次级等各类风险资产。外界尚无从知晓此类风险。
本报记者多方获悉,多家银行为了逃避监管部门信贷规模和存贷比管控,采取表外理财产品、票据信托、同业代付、信托受益权等多种渠道做大非信贷资产,部分并未被纳入风险资产管理,不提或少提了拨备。
“财政部此次规定也并没有要求必须对非信贷资产计提拨备,可以提也可以不提,各家银行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来定。”某股份行计财部负责人称。
但是,银行人士也坦承,新规对银行的拨备要求“动态化”了,给银行造成的压力更大。监管层以150%的拨备覆盖率和2.5%的拨贷比要求商业银行,比较静态,如果不能随时增加监管指标,对银行就缺乏有效约束。
金麟表示,若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显著上升,可能导致潜在风险估计值明显扩大,从而造成“潜在风险估计值与减产减值准备的差额”显著大于已经计提的一般准备,这将逼迫银行足额计提,以覆盖未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