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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小微企业需求 加快OTC制度设计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2-03-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继天津和重庆之后,国内第三家地方性场外交易(OTC)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于2月份开市。我国场外交易市场构架也暂时由上海、天津、重庆三家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市场所构成。笔者了解到,江苏、浙江等多省市也在酝酿成立场外交易市场。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出现过类OTC形态的交易市场,比如成都“红庙子市场”、四川乐山“箩筐交易市场”等,不过当时监管部门出于资本安全考虑而对这些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
  众所周知,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由于首发上市融资门槛过高,通过成本低、速度快、门槛低的场外交易进行融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所以场外交易市场的兴起与小微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和融资难的状况密切相关。
  去年10月份,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发布了9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在金融政策第三条中也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以及“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等表述。由于小微型企业资产总额无法达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的条件,因此,加快场外市场建设、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势在必行。
  今年2月份,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首次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制定政策导向,上市融资也成为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的政策措施之一。而解决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问题,场外交易市场是最为可选的平台。
  但是,从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运作发展来看,依然无法满足小微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业内人士表示,一是因为我国场外交易发展历史较短,二是缺乏制度层面的系统设计。
  先看上述三家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交易机制最具竞争优势,其股权交易采用做市商双向报价、集合竞价、协议定价等多种报价方式。这家成立时间最早、股权交易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强的股权交易中心,截至去年底累计成交金额仅为22.3亿元。截至去年底,天交所全部挂牌企业中,有58家企业财务指标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有17家企业财务指标达到了中小板或主板上市标准,但尚无一家企业成功转板。
  而上海股交中心开市首日交易额仅为243.1万元,交易清淡,并且出现了投资公司突击入场、券商集体撤离等现象。这也说明地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仍缺乏相对规范的系统规划和制度设计。
  再看“新三板”市场,据证券时报记者粗略统计,“新三板”市场开业6年有余,交易总额约为124亿元。其中在2007年和2010年交易额超过30亿元,而去年交易总额只有17亿元。目前成功实现转板的“新三板”企业亦仅有6家。
  而美国自由转板制度的灵活性优势突出,场外交易市场(OTCBB)转到纳斯达克市场“双向互通”。只要场外交易市场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以进入纳斯达克市场,若主板或纳斯达克市场中的公司已经不符合要求或不愿意上市也可以便利地退到场外市场进行交易。
  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超过10万亿美元,而我国“新三板”市场和上述三家股权交易中心的年交易金额合计还不到60亿元。
  由以上可见,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还处于起步期,要使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要真正适应当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需要监管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整体性规划和建设。年初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郭树清主席把“要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作为5大工作部署的首条内容,也可以看出决策层对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视。
  此外,要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仅靠场外交易市场的力量还不够,还需要依靠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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