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欧洲发行人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对欧洲委员会[1]征询意见问卷的回复。此次征询意见旨在就《新版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报告2011-2014》[2]的执行情况获取反馈,内容包括行动是否有效、是否成功、是否缺少某些具体行动、未来存在哪些挑战、可能需要采取哪些行动等。
欧洲发行人协会表示着眼于未来是重要的,但并不确信新的法律措施能有效改善企业社会责任。协会认为重点应在于执行业已存在的法律措施、创造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好的方法是营造有责任心的企业文化。
征询意见结果将总结为技术性报告,为11月召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多方利益相关者论坛全会”做准备,进而为欧洲委员会2014年之后的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指导提供必要信息。
(中上协公关部编译自欧洲发行人协会官网。
原文地址:
http://www.europeanissuers.eu/en/?inc=page&pageid=positions&id=277
http://www.europeanissuers.eu/_mdb/position/277_EI_reply_EC_consultation_CSR.pdf)
[1] 欧洲委员会将企业社会责任(CSR)定义为:企业对其社会影响所负的责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应由企业自身领导,公共权力机构仅发挥辅助作用。
[2] 该战略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指导原则,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的10项原则、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跨国企业指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和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