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物流企业建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可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符合条件享3年税收减免 《通知》表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其所属土地登记适用税额标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享受3年政策减免。市地税局方面表示,这里所指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其占地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并且储备粮食、棉花、油料、蔬菜、肉类、化肥、种子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矿砂、原油、成品油、钢材、水泥、建材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食品、饮料、药品、医疗器械、机电产品、文体用品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