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日前发布《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办法》等三个文件。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和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读“新法”和“旧规”的区别。与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和2012年初废止的《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相比较,新颁布的管理条例有了多项变化。在早先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既包括公共利益的,也包括商业利益的。过去拆迁,实行行政审批制,经过政府许可才能拆迁。据介绍,过去实行房屋拆迁,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监督和管理拆迁工作的责任。解决争端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主管的部门也发生了变化。对生产经营用房的补偿也做了重大变化。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