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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九成业主同意 旧住宅区才能改造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12-02-0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原预计于去年中出台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昨日上午发布。《细则》延续了深圳市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模式并举方式,大力推进城中村、旧工业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区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薛峰介绍,2011年,深圳形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五批次;完成47项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新开工更新项目24个,全年累计完成项目投资68亿元;落实了包括6000套保障性住房在内的一大批公益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细则》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申报细化了相关要求。旧住宅区是人们最关注的部分。薛峰介绍,保障性住房配建是强制性的。新规亮点 新区受冷落?单栋零散建筑出路何在?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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