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透露,据完整统计,厦门市自2010年8月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全市家电以旧换新产品销售量达47.19万台,总销售额为17.64亿元;财政部门发放补贴金额达到1.30亿元。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如期结束。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拉动下,2010年8月至2011年底,按厦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商品零售类值,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8.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5.2%,其中,彩色电视机成为家电销售的亮点,全年共销售65.85万台。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