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节入手,保监会在财务管理环节方面为险企投资地产画上了红线。昨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对保险公司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规范》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房地产资产的管理,严格区分自用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分别进行管理;保险公司不得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纳入自用房地产管理;保险公司不得将为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纳入投资性房地产管理。值得关注的是,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证券回购、拆入资金、银行借款等融资行为的管理,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监测防范融资风险。其中,保险公司证券回购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债券资产余额的50%。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