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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经销商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被批捕

来源:baiyingwang.net      发布时间:2012-02-0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修改农户户号信息等从财政部门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2237元,2011年12月29日被广西忻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被忻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张某2003年在大塘镇挂牌经营海尔电器专卖,2011年把店名改成惠民电器商场。经初步审定,张某以修改户号手段虚开销售发票骗取财政部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223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诈骗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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