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国家发改委已将气候变化立法作为2010—2012年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目前已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各方面专家开展立法评估和前期研究,并正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建议。气候变化立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等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31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