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80元和7730元。根据省物价局的通知,标准品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福州市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的9090元/吨调整为9390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的8230元/吨调整为8530元/吨。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每吨提高300元。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规定,制定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