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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保护投资者是证券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2-02-10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吴利军一行昨赴中信建投北京东直门营业部调研并进行座谈,来自中信建投、中金公司、银河证券、民族证券、东兴证券等券商的有关负责人就投保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出了建议。
  中信建投证券董事长王常青表示,当前证券公司业务进入转型期,行业整体转型压力非常大,做好本职的卖方中介业务是证券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础环节,而加强投资者保护又是经纪业务及证券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
  他介绍,目前中信建投证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130家营业部,客户总数达336万户,经纪业务员工共3700余人,公司经纪业务对收入的贡献约占三分之二。其中资产量在10万元以内的中小投资者及新客户又占据绝对比重,使投保工作面临较大压力。而这一情况在整个证券行业都较为普遍。
  王常青建议,在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与服务工作上,应当着重注意两方面,一是加强引导,推动统一行业“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标准;二是简化针对投资者的信息发布和披露,力争简洁明了,帮助投资者了解金融产品的本质并评估风险。
  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健认为,目前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尚不完善,投资者服务保护工作的效果存在不好鉴定、无法量化考核的实际困难,应进一步研究完善这项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同时,应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投教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并将投教工作“精细化”,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差别化的教育服务内容。
  “投教工作的核心在于依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提供针对性的保护与服务。”东兴证券总经理徐勇力说,投保工作应当是立体的,所有市场主体均应参与其中,就证券公司而言,投保工作也不仅是经纪业务一方面,还应包括投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资产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等等范畴。
  中金公司合规总监杨新平特别强调,在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应抓好证券行业内部的诚信建设,尤其要制度化地严防证券公司在提供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生道德风险。她还建议整合业内资源,在投资者教育资源等方面形成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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