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是一种普遍存在且形式多样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的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是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帮助董办人员更全面地学习和运用重大交易的相关知识,系统了解各个交易事项的适用情形、禁止情形以及相关的要求,本周“证券事务代表分级培训”为您倾心推荐《重大交易的特殊情形》课程,看一看有哪些精彩内容吧!
本周好课推荐
课程主要亮点
本课程主要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融资类交易”五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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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易的特殊情形相关注意事项
为帮助上市公司详细了解“重大交易的特殊情形”的具体内容,我们以委托理财为例,梳理了相关事宜供您参考:
委托理财审议披露标准
比对指标 | 上市公司指标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指标口径 | 财务指标 | |||
委托理财额度 (科创板不适用) | 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 | ≥10%,且金额>1,000万元 | ≥50%,且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额度 (仅科创板适用) | 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 市值 | ≥10% | ≥50% |
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可以对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沪主板、深市及北交所适用)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确有必要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披露的计算标准,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仅科创板适用)
委托理财持续披露要求
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委托理财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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