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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20-06-1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6日至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理事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理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理事240名,实际参加理事209名,参加表决的理事代表超过三分之二,符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章程》规定,审议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修订<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章程>的议案》、《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修订版)、<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的议案》、《关于聘请官学清担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选举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理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长的议案》,增补格力电器、中国建筑、晶澳科技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理事;增补吉林省证券业协会、青海证券业协会、西藏自治区证券业协会、贵州证券业协会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团体会员理事;选举戴文华、张禹文、董明珠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员副会长。

特此公告。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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