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要闻 >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公布2013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4-01-03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2014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3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依据专业判断,确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审定发布。每年3月20日、6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当季行业分类工作起始日;原则上应于季度末完成当季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

行业分类工作是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客观公正的完成分类工作,中上协于2013年12月20日组织了2013年四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函审会议,对本期申请调整及完成重组的上市公司行业类属进行了讨论和确定。

为充分服务会员,反映广大上市公司诉求,中上协将近期收到的上市公司的行业类属划分调整要求提交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讨论、审议和表决,只要存在合理因素,均得到了专家委员会的支持。在完成和上市公司充分沟通之后,分类结果由中上协报送证监会予以正式发布。

下一次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将于3月20日前进行。

欢迎广大会员登录协会网站(www.capco.org.cn),关注分类情况,或来电进行咨询,反映相关情况、诉求,欢迎社会各界对协会改进和完善行业分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2013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联系人:张楠 010-88009653

电子邮箱:zhangnan@capco.org.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