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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意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17-03-1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我会同意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以下简称《处置指引》)。

《处置指引》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为制定依据,共五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开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章应急管理机制,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应当制定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第三章预计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四章实质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实质违约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指引的发布和解释等。

《处置指引》发布之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要求,尽快建立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下一步,我会及证券业协会将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公司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和应对体系建设,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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