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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1-02-1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问:近期,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引起市场高度关注。请问证监会如何看待?

答: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这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证券审计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证券审计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在取消准入限制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责任,督促提升审计质量,切实保障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一贯欢迎有意愿、特别是有能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资本市场执业。证券服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执业风险大、违法成本高等特点,需要具备较高专业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胜任。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资本市场执业前,要全面、深入了解资本市场法律、监管、市场主体等各方面情况,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审慎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近期,证监会也关注到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圳堂堂)在2020年承接了*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后,又陆续承接*ST金洲、*ST斯太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已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加强对证券审计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闻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102/t20210219_39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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