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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示第四批拟命名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1-07-1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近日,证监会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3号)及《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67号),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命名申报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现将第四批拟命名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按拼音首字母为序)进行公示。

社会各界如对拟命名基地有异议,请在2021年7月2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2386,传真:(010)8806 1316,电邮:bhj@csrc.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803室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邮编:100033。反映情况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便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附件:第四批拟命名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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