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行业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招商引资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ESG专栏 民营党建案例 专题活动 数字化转型案例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信息 > 正文

证监会确定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3-01-0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上述品种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